
江苏顺丰铝业有限公司扩建关键航空配件、半导体设备和汽车配件生产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2-11-1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扩建关键航空配件、半导体设备和汽车配件生产三期项目
项目概况:拟投资25000万元,在常州市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6号现有厂区扩建3.4万平方米生产车间和2.7万平方米研发车间,购置加工中心115台、清洗机30台、阳极氧化线1条、模具10台套等先进的自动化设备,项目实施后可年产关键航空配件100万套、半导体设备10万套和汽车零配件150万套。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现有项目包括新建航空和汽车配件生产一期项目和扩建航空和汽车配件生产二期项目。现有项目废气经分质处理后达标排放;含氮磷、含重金属的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他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接管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噪声通过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能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顺丰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56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3401587210
电子邮箱:597577704@qq.com